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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由招录机关参考教育部下发的相关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可从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专业指导目录》并使用。
《专业指导目录》分为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学科门类”(2位代码)下设“专业类”(4位代码),“专业类”下设“具体专业”(6位代码)。
本次招考所设专业,包含“专业类”(4位代码)和“具体专业”(6位代码),不包含“学科门类”(2位代码,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除外)。如果职位限制了“专业类”,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具体专业”均符合职位要求。如果职位限制了“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定的“具体专业”符合职位要求。若某职位研究生专业标注了6位专业代码,则此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具体专业”,非一级学科的“专业类”。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所学专业,除特殊说明外,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为准。
职位条件中标注“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职位条件中标注“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的则不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