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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
2.综合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的合成比例详见附件1、附件2
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