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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时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复印件;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告知招考单位,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2、社会在职人员: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
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回国后参加工作或待业的,同时按“社会人员”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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