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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10:00至6月30日22: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在6月27日22: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重新提交材料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全部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发布。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海南省税务局网站进行发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于7月10日8:00至7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科目设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不低于各类别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划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