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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0:1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2)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0: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题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机关事务网(http://jgswj.ningbo.gov.cn/)上公布。
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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