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6月26日下午5: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3、《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6月25日——6月26日登录茌平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开放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4、面试有关事项等通知将在茌平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以上就是2023山东聊城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前往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