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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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