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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招录机关审核。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关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两个节点
1、第一个节点: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前。根据有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则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2、第二个节点:就是在体检前。如果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前无法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可以向招考部门申请,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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