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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的内容和程序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要求,重点核对考生报名表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于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的程序
1.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中出具审核意见。
3.我委将适时在官网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地点的公告,请及时留意相关信息。
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清晰、有效,审核材料不齐全的,恕不受理。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者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逾期未能进行电子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于资格复审后需补充有关材料,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考生可以在资格审核结束前声明放弃面试资格,按照附件4要求手写放弃声明,并传真至020—87195600,原件快递至团省委组织部(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组织部);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参加面试环节,如面试通过,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放弃或影响录用报到,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如出现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核,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等情况,相应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