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一)资格审核时间
电子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日
请考生于2023年6月18日18:00前对照本公告中“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将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扫描电子版按顺序整理后发送电子邮箱tsw_zzb gd.gov.cn。考生发送电子材料即视为同意参加现场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6日
(二)资格审核地点
团省委大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
2.报名表和准考证(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3.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户口属集体户的考生可不提供户主页原件,但需提交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集体户口单位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4.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2)(正反页双面打印)。
5.中共党员或团员证明。其中,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为: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团员证明材料为:个人入团志愿书(原件或复印件)或团员证(有钢印)。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专科或本科开始提供至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证件还未发的,须要学校教务处开具能如期毕业及所学专业及代码的证明;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报考应届生岗位的考生需下载填写《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我委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9.报考广东省团校(广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科研岗的考生需提供近三年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
10.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资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