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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提供: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一、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需提供: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审核后退回原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志致楼一楼阶梯室(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