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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一方面需要另一个单位有编制,愿意接收,另一方面要原单位同意调动,下面是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来了解下吧,更多精彩资讯就在公务员考试网。
一、调动方法
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不能带编制走。编制是属于单位的,一个单位有多少个编制是根据“三定”方案定好的,不是属于个人的,也就是改革后的编制在岗不在人。如果原本有编制的人调走后,该岗位的编制就会空缺出来。
调动方法:调动一方面需要另一个单位有编制,愿意接收,另一方面要原单位同意调动。
二、调动程序
1、接收单位把你的档案交给省人事局审批;
2、带上”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空编使用通知书“、单位现实鉴定材料、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的函(关于调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人社局负责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部门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齐全,然后受理,开具”商调函“,人事局核准后由接收单位向你现在的单位递交商调函;
3、你单位同意调走后需报当地人事局批准,商调函上“同意”要有两个章:人事部门的和你单位主管部门公章;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凭着人社局开具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为人社局、财政局,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工资和编卡(编制实名使用通知书);
4、商调函发回接收单位核准,人事局正式发调函调你的档案,调档案完毕后在编制办注册,随时接收通知准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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