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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审核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第一阶段:2023年6月7日9:00至2023年6月11日1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审核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2023年6月11日1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第二阶段: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8:00。招录单位对各职位A类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此阶段,招录单位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招录单位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2023年6月19日18:00前。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录单位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审核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录单位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