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拟录用人员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录用意见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录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不符合《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录用条件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被录用者为镇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具体岗位须服从统一分配,薪酬待遇按《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标准的通知》(余人社发〔2022〕4号)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报名人员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用于与本次招聘无关的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事业单位考察聘用"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