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辽宁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选聘优秀人才151人公告已于5月23日发布,报名时间是2023年5月23日9时至2023年5月31日12时。报名入口是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为方便考生能快速了解此次招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网将为考生整理出2023辽宁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流程。
2023辽宁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
选聘岗位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至2023年5月31日12时。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选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选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签名的《2023年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4)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考生报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5)“双一流”毕业生中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证明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本人手写并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选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签约
1.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通知。被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2023辽宁丹东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的全部内容,此次招聘要求学历比较高,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考生想要了解更多资讯可关注事业单位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