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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笔试客观题得分高者入围)。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