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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二)现为泰顺县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单位身份、泰顺户籍、气象类专业或气象相关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和省市垂管部门人员);
(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其他要求:县级机关单位下属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本县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乡镇事业人员,须新聘用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15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涉及机构改革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报名时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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