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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形式。如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8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合格人数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原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时,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不再递补。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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