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省民政厅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

2023-06-01 16:49:00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奶茶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五)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参加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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