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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综合成绩保留到三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取)。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海南海事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南海事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