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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务员职位类别有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综合管理类职位:含选调生职位、县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非司法警察职位、长春市区直机关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类职位。
吉林公务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报考录用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条件
9.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的人员,应同时具备相应条件。
10.报考定向招录本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职位的人员,应为本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服务期已满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11.报考限户籍职位的人员,须入户满1年以上,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
12.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