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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入围后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分类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