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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晋升的条件和要求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3、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4、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5、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6、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7、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9、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11、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二、一级科员和二级科员区别
一级科员和二级科员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职级层次、晋升条件两个方面: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对应关系是一级科员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级科员是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二级科员是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原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现在公务员考试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大专。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对应二级科员;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对应一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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