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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由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现场查验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按承诺制报名要求,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须在有效期内)。
④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⑦户口本(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⑧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区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认定为“我区范围内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