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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年龄:如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原则上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或专业类未列入参考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6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