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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国内高校毕业人员
(1)《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表》(需贴上照片);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
(5)2021届、2022届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
(6)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
(1)《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表》(需贴上照片);
(2)身份证;
(3)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
(4)已毕业的2020年10月1日后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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