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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凤凰县人社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普通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十)近五年报考湘西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未按照合同履职完的人员及凤凰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