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政审考察程序,通过政审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政审考察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