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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整个招聘过程中递补只限一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资格审查
1.衢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若招考计划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的,则不予开考,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招聘数。
2.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衢州市国防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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