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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招聘公告统一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2326662(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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