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国有企业的所有正式员工(职工)都属于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顾名思义就是有公职的人员。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那么在体制内只要享受财政拨款工资或者国有资源提供的福利待遇,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者提供公益服务的在职在编人员,都应该算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国企人员。简言概之,有编制的应该都算公职人员,不管是机关事业编制人员,还是实行员额制管理的国企人员。这是公职人员概念的广义定义。
《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的六类公职人员分别是:1、公务员;2、参公管理人员;3、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5、公立科教文卫体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