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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只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具体方式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同一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引进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若出现同一岗位确定入围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增加复试环节。
4.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