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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九)湘西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十)近5年报考湘西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未按照合同履职完的人员;
(十一)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