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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并报湘西州委组织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引进计划。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