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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将在《体检通知书》中注明,《体检通知书》另行发放。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报考专项招聘驻企服务高层次人才岗位的,由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分别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情况、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