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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审查工作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
2.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安排资格复审;以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与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步进行,考生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取得面试资格,由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