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4日09:00至5月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相关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5月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的,由审核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报相关县(市)人社局,相关县(市)人社局向州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拒不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审核单位申请,经审核单位、相关县(市)人社局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23年5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23年5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4日09:0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09:00至5月28日17:00[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密切关注所报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岗位须先进行报考岗位要求的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确认为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相关县(市)人社局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7.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时间由相关县(市)另行通知。
8.原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缴费成功后才能打印),还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户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须先在报名系统中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请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到所报考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详见附件2)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