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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区直单位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卫健系统岗位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含吸毒检测)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对象为拟聘人员。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需提交书面说明)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对象名单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区直单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为4年(含试用期),卫健系统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