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曲志浩等81人为我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入职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6:30。
(二)体检集中地点:海口市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高铁东站店(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2—6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体检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