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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公告发布网站。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①医卫类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学历层次相同,以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②其他岗位按照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③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医卫类岗位含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现场资格审查。
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医卫类岗位为考试综合成绩)符合入围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医卫类岗位为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