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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省直系统、省辖市)岗位信息表》中条件表述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特指2021年、2022年、2023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设置不应出现“*周岁或*虚岁”的表述,统一表述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4.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5.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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