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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招聘单位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