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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上公布。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www.gzbaiyun.gov.cn)”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