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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考事业编能正常入职,目前事业编招考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孕妇考编不能正常入职。孕妇需要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报考并经过考试、面试等环节,合格后可录用,具体如下:
1、报考事业编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
2)具备良好的个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孕妇考事业编注意事项
孕妇考事业编需要进行体检,孕期可能会因为身体处于异常状态而导致体检不合格,或因为体检对孕妇有负面影响而导致放弃体检。
考生在报考事业编制需注意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若孕妇符合情形之—则会被取消录用。
录取后有两种可能,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1、因你个人怀孕的原因,无法正常履职,所以保留录取的资格,推迟录取时间。待你产后一般3-6个月内,个人提出申请,再来继续录取的手续和程序。
2、直接按正常程序录取,然后就直接休产假。这种当然是最好的情况。你已经离职了,原单位肯定不会再给你报销相关的保险和生育津贴。新单位的话,因为各个地方的社保部门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大部分地区是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在职工生育时为职工缴费累计达12个月。生育保险个人是不得购买的,是一定要由用人单位代为购买。具体条件你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的医保中心。如是这个条件的话,那么新单位也是无法给你报销相关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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