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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可放宽;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各地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以公告规定为准。
报考人员可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各地人事考试官网查看本地教师编制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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