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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4.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