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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初审分阶段分类审核,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格初审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第一阶段:4月7日10:00至4月11日8:00。在此期间,请全部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资格初审材料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4月11日8:00之后,上传材料功能关闭,考生将不能上传任何材料。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
报考急需紧缺专业综合职位组的考生,在此阶段还需要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7日10:00至4月11日8:00。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4月11日9:00至4月13日17:00。招录单位对各职位A类考生及警察职位B类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此阶段,招录单位可能会退回并要求考生补传相关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补传资料应按照招录单位审核意见中所要求的时限进行补充,未按时限补充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继续资格初审。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4月13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
第三阶段: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发布至4月18日17:00前。第二阶段结束后,A类考生出现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的,面试名额出现空缺,招录机关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为资格初审递补对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留意报名系统的相关结论。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面试名额或B类考生全部递补或招录机关认为无需递补的,材料审查完毕,不再递补。
第三阶段审核结果初定于4月19日通过报名系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