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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一般岗位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备注有“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面试:
1.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备注有“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备注有“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的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