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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学校对于在编教师当然不可以随意辞退,即使不是在编教师,学校辞退在职教师也需要有正当理由。根据规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体罚学生,品行不良,侮辱学生或者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等行为的,学校可以单方面解聘。
一、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编教师被违法辞退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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