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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